高校大学毕业生户口政策松动
发布人: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4日 阅读次数:1446
\\\\\\\\\"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4部门在今天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作上述表示。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最迟应在今年6月出台具体实施意见,高等学校也应制订和完善相应办法。《通知》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有关小额担保贷款和收费优惠政策。通过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论证和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搭建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
来源:青年创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