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2018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实施方案
发布人: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5日 阅读次数:2204
为了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更好的了解政府机关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了解社情民情政情,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强才干,毕业后更好的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8年6月28日至7月7日为报名遴选阶段;2018年7月23日至8月24日为大学生见习阶段。
二、实施范围
市级机关见习工作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见习范围和时间。
三、条件要求
(一)市级机关见习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延安籍在外学习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3.延安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4.身体健康,道德良好,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二)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上述条件,自行确定到本地见习学生的遴选条件。
四、遴选工作
(一)见习人数。市级机关见习名额为100人。通过网上报名、公开摇号方式遴选50人,高校推荐50人,其中省级高校推荐25人、延安大学推荐15人、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推荐10人。具体见习单位由市见习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报名方式。本次大学生见习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学生登录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2018年暑假大学生见习报名入口”按操作流程报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核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于7月10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5天。7月15日通过公开摇号确定50名见习大学生,届时邀请公众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现场监督。见习人员名单将于7月18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上述条件,自行确定到本地见习学生的报名方式,接受见习大学生不少于30人。
五、见习安排
(一)见习单位要确定辅导员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并安排1次基层调研活动。
(二)大学生见习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见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见习大学生统一办理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列支,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根据见习大学生人数报市政府审定后实额发放。
(三)见习结束前,每名见习大学生要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发放证书,并将相关材料送选派高校备案。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学生假期到市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由市政府办牵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团市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各工作部门配合,市政府成立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延存任组长,团市委书记高晓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田兆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副主任常延平任副组长,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常延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要明确牵头部门,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备案。
(二)明确纪律要求。见习单位要结合见习大学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7月15前将本单位见习活动负责人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并安排专人对见习大学生进行指导,做好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工作。见习大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处理相关文件。选派高校要组织好见习大学生报名及遴选工作。同时,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见习前动员教育。见习大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服从单位安排,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三)加大宣传力度。由团市委牵头负责,各见习单位配合,在见习活动期间开展“延安青年爱家乡”主题系列活动,利用政府网站及“两微一端”等媒体,对见习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为大学生见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