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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灵活就业?没有落实正式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如何妥善处理自己的人事关系?

发布人: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4日    阅读次数:1606
如果毕业生已经有工作了,但是用人单位不签署三方协议,不正式接收毕业生的户口与档案关系,或者毕业生本人暂时不想签三方协议(或者近期马上就要落实此类工作),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仅存在劳务关系(即俗称的“打工”),这就是灵活就业。 为了能够方便交纳各类社会保险、计算工龄、职称评定等各种人事手续的办理,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把档案转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学校发放报到证,由人才 中心负责转正、定级、社会保险管理、代评职称等相关人事手续。在申请把档案转入人才中心时,要提供本人与人才中心签署的三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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