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就业指导>>阅读文章

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发布人:招生就业处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14日    阅读次数:1513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八项权利: (1)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 休息休假的权利; (4)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上一篇      下一篇